來源:網上整理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24-04-06 10:42:32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4年湖南株洲中考普高招生實施辦法,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湖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湘教發〔2023〕31號)和《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4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區域、招生類別、錄取方式等政策整體保持不變,主要有5個方面的調整。現將主要調整內容和主要政策發布如下:
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5個方面的調整
一、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學科總分由850分調整為710分。
2024年,株洲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學科總分由2023年的850分調整為710分。具體如下:語文、數學各120分,外語100分,物理7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化學、生物學、地理、體育與健康各50分。
二、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科考試成績最低要求有變化。
2024年,株洲中考學科考試成績不再劃分等第,僅以分數形式呈現。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科考試成績最低要求,由2023年的“參加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其每一個學科的等第都必須達到D等及以上”調整為“參加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其學科總分排序須在學生所在招生區域前83%”。
特別說明:“學生學科總分排序須在學生所在招生區域前83%”是指普通高中錄取的一個前提條件,并不是株洲普通高中錄取的比例。
三、城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新增了部分招生項目。
除株洲市第二中學、株洲市南方中學、株洲市九方中學、株洲市第十八中學繼續開展拔尖創新人才自主招生外,2024年,城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新增了部分招生項目。一是株洲市南方中學航空飛行員實驗基地可面向城區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20人;二是經市教育局與市文旅廣體局聯合認定的城區體藝后備人才基地學校,可以按審批計劃招收認定項目的專業生。
四、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由50%提高至60%,同時指標生志愿由1個增加至2個。
2024年,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標生計劃由2023年的“不低于學校招生總計劃數的50%”調整為“不低于學校招生總計劃數的60%”。同時,城區指標生志愿從2023年的“1個指標生志愿”調整為“2個指標生志愿”,具備指標生填報資格的學生可填2個指標生志愿,也可填1個,也可不填。
五、城區普通高中專業生招生有變化。
為探索建設一批科技高中、人文高中、體育高中、藝術高中,加快形成全市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新格局,2024年城區普通高中專業生招生計劃有微調,新增了科技類等專業項目。此外,城區專業生志愿設置有變化,設置2個專業生志愿,不再要求專業生在公辦或民辦普通高中專業生志愿中只選擇一類填報,專業生可以在公辦和民辦學校中自主選擇。專業生綜合成績計分方式有變化,科技類專業、播音主持專業的專業生綜合成績計分方式為:學科總分(滿分710分,含體育50分)×65%+專業成績×35%;其他專業的專業生綜合成績計分方式為:學科總分(滿分710分,含體育50分)×35%+專業成績×65%
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主要政策
一、招生區域
(一)普通高中執行屬地招生原則,全市分為城區(天元區、蘆淞區、荷塘區、石峰區,下同)、淥口區、醴陵市、攸縣、茶陵縣、炎陵縣六個招生區域。
(二)湖南省普通高中特色教育實驗學校株洲市第十八中學、醴陵市第四中學可按審批計劃在株洲市域范圍內招收部分專業生。
(三)除本條第(二)款規定外,市直屬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僅限于在城區范圍內招生,醴陵市、攸縣、茶陵縣、炎陵縣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僅限于在本縣市范圍內招生。淥口區公辦民辦普通高中除在淥口區范圍內招生外,可按審批計劃面向城區招收部分學生。
二、招生辦法
為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滿足學生個性化成長需要,設置自主招生、指標生招生、專業生招生、文化生招生四種招生類別。
參加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五個維度均須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同時學生的學科總分(學科成績滿分為710分,其中語文、數學各120分,外語100分,物理7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化學、生物學、地理、體育與健康各50分,下同)排序須在學生所在招生區域前83%。
城區招生辦法如下:
(一)自主招生
1.招生計劃。株洲市第二中學、株洲市南方中學拔尖創新人才自主招生計劃均不超過本校招生總計劃數的8%(且不超過90人),株洲市九方中學拔尖創新人才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本校招生總計劃數的8%(且不超過45人)。株洲市南方中學航空飛行員實驗基地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20人。株洲市第十八中學美術專業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60人,其中面向南五縣市區不超過20人。醴陵市第四中學體育專業可以面向醴陵市外、株洲市域范圍內自主招生不超過20人。經市教育局與市文旅廣體局聯合認定的城區體藝后備人才基地學校,可以自主招收認定項目的專業生,招生計劃不超過學校招生總計劃的1%。淥口區第五中學面向城區招收籃球專業后備人才不超過10人。淥口區第三中學面向城區招收重競技(摔跤、柔道、武術)后備人才不超過20人。
2.考試組織。自主招生考試由招生學校組織實施。株洲市第二中學、株洲市九方中學拔尖創新人才自主招生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22日,株洲市南方中學拔尖創新人才自主招生考試時間和航空飛行員實驗基地自主招生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23日。株洲市第十八中學美術專業自主招生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23日。城區體藝后備人才基地學校自主招生利用專業生招生考試成績,不另行組織考試。
3.成績要求。自主招生錄取設定學科總分最低控制分數線。株洲市第二中學、株洲市南方中學拔尖創新人才(含航空飛行員實驗基地)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學科總分排序須在城區前30%,株洲市九方中學、株洲市第十八中學、醴陵市第四中學拔尖創新人才自主招生所錄取的學生,學科總分排序須在學生所在招生區域前45%。城區體藝后備人才基地學校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學科總分排序須在學生所在招生區域前83%。
4.錄取辦法。拔尖創新人才和體藝后備人才自主招生學校按照考生自主招生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本校自主招生計劃確定預錄名單。株洲市南方中學航空飛行員實驗基地自主招生按照考生自主招生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本校自主招生計劃、醫學選拔、心理測評和政治考核確定預錄名單。市教育局中招辦對自主招生學校上報的預錄學生的學科總分是否達到自主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進行審核,并公布正式錄取的自主招生名單。
(二)指標生招生
1.招生計劃。將城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的60%作為指標生計劃合理分配到招生區域內初中學校,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
2.志愿填報。設置2個指標生志愿。凡在轄區內各初中學校初一注冊學籍,并在注冊學籍學校就讀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填報指標生志愿。
3.成績要求。指標生錄取設定學科總分最低控制分數線。株洲市第二中學、株洲市南方中學所錄取的學生,學科總分排序須在城區前30%,株洲市第一中學、株洲市第四中學、株洲市第八中學、株洲市第十三中學、株洲市九方中學錄取的學生,學科總分排序須在城區前45%。
4.錄取辦法。根據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指標生招生計劃,按照指標生綜合成績(學科總分和綜合素質評價總分之和)由高到低排序,遵循學生指標生志愿,確定錄取名單。
特別說明:指標生招生錄取時,招生系統將同一所初中學校指標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從高分學生開始錄取,按其填報的志愿1、志愿2的順序依次檢索,當檢索到哪個志愿學校有剩余指標生招生計劃時,招生系統自動將其錄取到該校。
(三)專業生招生
1.招生計劃。株洲市第二中學、株洲市九方中學專業生招生計劃不高于本校招生總計劃數的8%,株洲市南方中學專業生招生計劃不高于本校招生總計劃數的4%。株洲市第十八中學專業生招生計劃可上浮到不高于本校招生總計劃數的40%。株洲市二中楓溪學校、株洲市第三中學專業生招生計劃不高于本校招生總計劃數的25%。株洲市第一中學、株洲市第四中學、株洲市第八中學、株洲市第十三中學、株洲星雅實驗學校、株洲市景弘高級中學、株洲市景炎高級中學專業生招生計劃不高于本校招生總計劃數的15%。其他普通高中專業生招生計劃不高于本校招生總計劃數的10%。
2.考試組織。市直普通高中招生美術專業生(西畫類,下同)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報名、命題、組考、閱卷,考生統一在“株洲市中考考務網絡管理系統”中報名考試,具體流程和中考報名相同,由學生所在的初中學校組織報名,報名工作采取閱讀二代身份證方式獲取考生身份信息。其他專業的專業考試由招生學校組織實施,考生須先到招生學校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統一在“株洲市2024年普通高中專業生考試報名系統”中報名考試。
3.志愿填報。設置2個專業生志愿。報考美術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美術專業生統一考試且達到專業最低控制線,方可填報美術專業生志愿。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相應學校的專業生考試且獲得專業考試成績,方可填報對應學校的專業生志愿。
4.成績要求。專業生招生依據專業生綜合成績排序錄取。科技類專業、播音主持專業的專業生綜合成績計分方式為:學科總分(滿分710分,含體育50分)×65%+專業成績×35%;其他專業的專業生綜合成績計分方式為:學科總分(滿分710分,含體育50分)×35%+專業成績×65%。
5.錄取辦法。市直普通高中專業生錄取時按照“成績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成績排序”是指將填報了同一所普通高中學校、同一個專業類別的考生按專業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指所有填報了某校某專業志愿的所有學生中,若某考生2所學校均入圍,優先錄取到該生所填第一志愿學校。
(四)文化生招生
按自主招生、指標生招生、專業生招生方式錄取后,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按文化生招生類別進行錄取。
1.志愿填報。設置6個文化生志愿。
2.錄取辦法。根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按照學生學科總分由高到低排序,遵循學生的志愿,確定錄取名單。
特別說明:文化生招生錄取時,招生系統將所有學生學科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從高分學生開始錄取,按其填報的志愿1、志愿2、志愿3、志愿4、志愿5、志愿6的順序依次檢索,當檢索到哪個志愿學校有剩余文化生招生計劃時,招生系統自動將其錄取到該校。
三、回戶籍地就讀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辦法
(一)所有擬回戶籍地就讀普通高中的學生,須回戶籍地參加中考報名和考試,填報戶籍地的普通高中志愿后,方可參與戶籍地的普通高中錄取。
(二)在株洲市范圍內就讀的初中畢業生,擬參加戶籍所在各縣市區普通高中錄取,須回戶籍所在地教育局報名和考試。
(三)外地回株洲就讀的學生(含九年級轉入株洲就讀的學生),因未參加株洲市2023年的生物學、地理考試,學生生物學、地理兩科成績的認定方式有兩種,學生可以任選一種:1.學生參加株洲市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生物學、地理的卷面成績認定其生物學、地理的卷面成績;2.學生參加株洲市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四科卷面成績平均分認定其生物學、地理的卷面成績。
四、志愿填報
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繼續實行網上填報志愿,網上統一錄取。考生必須在“株洲市2024年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志愿填報與錄取系統”中統一填報普通高中志愿。
填報時間:2024年6月1日8:00至6月10日18:00。
志愿填報個數。城區考生,可以填報2個指標生志愿、2個普通高中專業生志愿、6個普通高中文化生志愿、3個職業學校志愿。
五、錄取安排
城區普通高中錄取安排如下:
(一)自主招生:7月6日,公布拔尖創新人才(含航空飛行員實驗基地)自主招生錄取名單和體藝后備人才自主招生錄取名單。
(二)指標生招生:7月7日,公布指標生錄取名單。
(三)專業生招生:7月8日,公布城區普通高中專業生錄取名單。
(四)文化生錄取:7月10日,公布城區普通高中文化生錄取名單。
(五)民辦學校征集志愿填報及錄取:7月14日,沒有被前面批次錄取的學生,在網上填報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征集志愿。已被拋檔錄取的學生不能填寫征集志愿。7月15日-16日,民辦普通高中征集志愿錄取。
前一批次已錄取的學生,不能參加后續批次錄取。各批次已錄取的學生按規定時間到普通高中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的,視為放棄錄取。職業學校錄取時間另行公布。普通高中錄取后可改讀職業學校,職業學校錄取后不得改讀普通高中。
南五縣市區教育局根據本方案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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