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2-04-28 13:53:11
電的發明
1732年,美國的科學家富蘭克林認為電是一種沒有重量的流體,存在于所有物體中。當物體得到比正常份量多的電就稱為帶正電;若少于正常份量,就被稱為帶負電,所謂“放電”就是正電流向負電的過程(人為規定的),這個理論并不完全正確,但是正電、負電兩種名稱則被保留下來。此時期有關“電”的觀念是物質上的主張。
1752年,富蘭克林提出了風箏實驗。在實驗中,他將系上鑰匙的風箏用金屬線放到云層中,被雨淋濕的金屬線將空中的閃電引到手指與鑰匙之間,證明了空中的閃電與地面上的電是同一回事。后來他根據這個原理,發明了避雷針。
富蘭克林讓別人做了多次實驗,進一步揭示了電的性質,并提出了電流這一術語。富蘭克林對電學的另一重大貢獻,就是通過設計1752年著名的風箏實驗,“捕捉天電”,證明天空的閃電和地面上的電是一回事。
物質中的電效應是電學與其他物理學科(甚至非物理的學科)之間聯系的紐帶。物質中的電效應種類繁多,有許多已成為或正逐漸發展為專門的研究領域。
電的發現和應用極大的節省了人類的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使人類的力量長上了翅膀,使人類的信息觸角不斷延伸。電對人類生活的影響有兩方面:能量的獲取轉化和傳輸,電子信息技術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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