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1-17 10:04:21
戶籍在海曙、鄞州、江北、寧波國家高新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內,初三在招生區域外就讀,要求回戶籍所在招生區域升學的考生,需攜帶下列材料于3月5—9日到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名手續:
1.學生基本信息表(在浙江省內學校就讀的,由就讀學校在學籍網上打印并加蓋就讀學校公章;在浙江省外學校就讀的,提供借讀學校學籍證明作替代)。
2.體檢表。
3.體育達標情況登記表。
4.戶口簿。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詳見“寧波市中心城區2018年高中段招生回城考生報名通告”)
未取得就讀地電子學籍的中心城區初中畢業生,一律回到電子學籍所在的初中學校報考。
上述考生,根據市物價主管部門的規定交納報考費。
在寧波大市外異地借讀并要求回中心城區升學的考生應在報名地參加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體育考試和綜合素質項目測試及認定。
三、高中段學校招生類別
高中段學校主要通過統一招生的方式錄取學生,即考生參加中考,在知曉成績后填報志愿,招生學校根據志愿和招生計劃錄取學生。除此之外,為推進高中段學校特色多樣發展,探索多元錄取機制,主要有以下六類招生方式。
(一)普高保送生招生。
保送生招生實行優質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各初中比例不低于招生總額50%的方式,由初中學校推薦、中考前統一測試,擇優錄取。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二)特長生、特色班招生。
按照“學校申報、計劃單列、保持平穩、招生規范、錄取優先”的原則實施,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學校招生總數的20%。其中特長生招生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學校招生總數的5%。學校根據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面試或專業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一定權重進行考核錄取,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所占權重不低于30%。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三)普高“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
效實中學、鄞州中學和寧波中學招生計劃的20%、鄞州高級中學招生計劃的10%,通過對學生的綜合素質及平時成績、招生學校測評、保送生測試(以下簡稱“三位一體”)三者綜合評價,擇優提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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