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1-23 18:08:51
知識點解釋:
含義: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于反應后生成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
說明:①質量守恒定律只適用于化學變化,不適用于物理變化;
②沒有參加反應的物質質量及不是反應生成的物質質量不能計入“總和”中;
③要考慮空氣中的物質是否參加反應或物質(如氣體)有無遺漏。
微觀解釋:在化學反應前后,原子的種類、數目、質量均保持不變(原子的“三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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