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16 18:18:59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屬中學: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做好2013年全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以下簡稱中考與中招)工作,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閩教基〔2010〕2號)和《關于做好2013年五年制高職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13〕5號)的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2013年福州市中考報名政策
1.持有本市中學學籍的應屆初中生。
2.持有本市常住戶口回戶籍地報考的應屆初中生或社會青年(含同等學力考生和往屆生,下同)。
3.借讀生原則上回戶口所在地報考,無法回到戶口所在地報考的,允許在借讀校所在的縣(市)區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各類高中階段學校的在校生或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上一年度因各種舞弊行為被取消報考、錄取或入學資格受罰年限未滿者不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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