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葉子靜 2012-10-16 09:43:21
四、考場編排
考點原則上應設在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確因困難需要在鄉(鎮)增設考點的,應報請市級考試機構批準。考點設在鄉(鎮)的,市級考試機構要加大督查力度,確保考試質量。
各地應盡可能使用標準化考點,或將考點設在具有電子監控考場的學校,沒有建立電子監控考場的,必須安裝無線電信號屏蔽設備,并認真檢測屏蔽質量,確保考試期間所有考場均在屏蔽范圍內。各縣級考試機構確定考點后,應報市級考試機構備案。
考場編排工作要求如下:
(一)11月30日前,縣級考試機構確定考點,編排考場。為便于管理和確保考試安全,縣級考試機構在安排考點時,原則上不要讓考生跨考點參加考試。考場采用計算機隨機編排,編排考場時,要切實做到同校或同班考生座位號不得連號。每個考場安排30名考生,不滿30名考生的尾數考場單獨設置,不得混設考場。
(二)2013年3月1日前,各市級考試機構上報《試卷及答題卡使用數量統計表》(學考表3)和《報名情況統計表》(學考表4)。備用試卷和答題卡按每科每考點1袋統計。
(三)2013年3月15日前,縣級考試機構分考點、分科目、分考場打印《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場編排表》一式三份,市(區)、縣(區)、考點各一份。
(四)2013年3月20日前,縣級考試機構打印下發《2013年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通知單》。對首次報考或者新轉入的考生,還要打印下發《準考證》。同時,打印《分考點、分科目、分考場考生照片信息表》,隨試卷下發給各考點。
(五)考生的條形碼由省考試管理中心統一印制,隨試卷下發。
五、強化管理,規范操作
報名工作是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重要環節之一。各級考試機構一定要強化管理,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確保每位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時報考。同時,要加大培訓力度,使考生和信息管理人員熟練掌握網上報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各級信息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規范操作,杜絕各種工作差錯的發生。對報名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溝通,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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